(十五)全面预算
主要风险 |
1.不编制预算或预算不健全,可能导致企业经营缺乏约束或盲目经营。 2.预算目标不合理、编制不科学,可能导致企业资源浪费或发展战略难以实现。 3.预算缺乏刚性、执行不力、考核不严,可能导致预算管理流于形式。 |
内部控制要求与措施 |
1.预算编制 (1)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工作制度,明确编制依据、编制程序、编制方法等内容,确保预算编制依据合理、程序适当、方法科学,避免预算指标过高或过低。 (2)企业应当根据发展战略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综合考虑预算期内经济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编制年度全面预算。 (3)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对预算管理工作机构在综合平衡基础上提交的预算方案进行研究论证,从企业发展全局角度提出建议,形成全面预算草案,并提交董事会。 (4)企业董事会审核全面预算草案,应当重点关注预算科学性和可行性,确保全面预算与企业发展战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相协调。 2.预算执行 (1)企业应当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管理,明确预算指标分解方式、预算执行审批权限和要求、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落实预算执行责任制,确保预算刚性,严格预算执行。 (2)企业全面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应当认真组织实施,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个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3)企业应当根据全面预算管理要求,组织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融资活动,严格预算执行和控制。 (4)企业预算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加强与各预算执行单位的沟通、运用财务信息和其他相关资料监控预算执行情况,采用恰当方式及时向决策机构和各预算执行单位报告、反馈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预算目标的影响,促进企业全面预算目标的实现。 (5)企业预算管理工作机构和各预算执行单位应当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制度,定期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6)企业批准下达的预算应当保持稳定,不得随意调整。 3.预算考核 (1)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预算执行考核制度,对各预算执行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切实做到有奖有罚、赏罚分明。 (2)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将各预算执行单位负责人签字上报的预算执行报告和已掌握的动态监控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各执行单位预算完成情况。 (3)企业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过程及结果应有完整的记录。 |
(十六)合同管理
主要风险 |
1.未订立合同、未经授权对外订立合同、合同对方主体资格未达要求、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2.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 3.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可能损害企业利益、信誉和形象。 |
内部控制要求与措施 |
1. 合同的订立 (1)企业对外发生经济行为,除即时结清方式外,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2)企业应当根据协商、谈判等的结果,拟订合同文本,按照自愿、公平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做到条款内容完整,表述严谨准确,相关手续齐备,避免出现重大疏漏。 (3)企业应当对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关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对方当事人是否有履约能力,合同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是否明确等。 (4)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 (5)企业应当建立合同专用章保管制度。 (6)企业应当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或国家机密。 2.合同的履行 (1)企业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合同,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监控,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及效果的检查、分析和验收,确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有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或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合同变更或解除事宜。 (3)企业应当加强合同纠纷管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报告。 (4)企业财会部门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审核后办理结算业务。 (5)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合同登记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等情况,实行合同的全过程封闭管理。 (6)企业应当建立合同履行情况评估制度,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合同履行的总体情况和重大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分析评估中发现合同履行中存在的不足,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