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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注会《经济法》高频考点: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2019-11-28 14: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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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中的重要知识点“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2020注会《经济法》高频考点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1. 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提示】例外:但其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权利: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 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注意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 无权代理人实施的。

【例题 1.单】甲、乙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4 日签订买卖合同,3 月 4 日甲公司发现自己

对合同标的物存在重大误解,逐于 4 月 4 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法院于 5 月 4 日依法撤销了该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买卖合同被撤销后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买卖合同自 2 月 4 日起归于无效 

B.该买卖合同自 3 月 4 日起归于无效

C.该买卖合同自 4 月 4 日起归于无效 

D.该买卖合同自 5 月 4 日起归于无效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被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约束力。

【例题 2.多】以下关于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相同之处,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

A. 都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B. 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C.都包括因欺诈而进行的民事行为

D.都不影响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未经撤销, 其效力不消灭,所以选项 A 错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不属于可撤销,所以选项B 错误。

【例题 3.单】下列情形中,属于有效法律行为的是( )。(2012 年 )

A.限制行为能力人甲临终立下遗嘱:“我死后,我的全部财产归大姐。”

B.甲、乙双方约定,若乙将与甲有宿怨的丙殴伤,甲愿付乙酬金 5000 元

C. 甲因妻子病重,急需医药费,遂向乙筹款。乙提出,可按市场价买下甲的祖传清代青花瓷瓶,甲应允

D. 甲要求乙为其债务提供担保,乙拒绝。甲向乙出示了自己掌握的乙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证据,并以检举相要挟。乙被迫为甲出具了担保函

【答案】C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A 项主体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B 项双方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D 项为意思表示不真实行为。

【例题 4.单】根据民事法律制度,关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正确的是()(2018 年)

A、撤销权可由司法机关主动行使

B、撤销权的行使不受时间限制

C、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

D、被撤销行为在撤销之前的效力不受影响

【答案】D

  >>>>2020年CPA《经济法》教材高频考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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