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中国CPA在线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规查询 » 专业指导 » 会计

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的通知
【财库[2012]1号 】
      2014-03-05 10:09:51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资金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浮生

注会综合阶段免费试听

7x24小时报名咨询电话:400-650-6549   传真:010-62969077 投诉电话:62988295转6010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683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4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