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综合“小案例”新鲜出炉啦。2017年注册会计师综合“小案例及知识点汇总”专题是由北京注协培训网综合专家团队主编,旨在帮助各位CPA综合考生熟悉经典案例,巩固案例中的必须知识点,补缺补差,提升自己的成绩。
一、案例资料
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华信股份过程中注意到以下事项:
1.20×4年3月1日,华信股份子公司甲公司停止自用一座办公楼,并与W公司(非关联方)签订租赁协议,将其租赁给W公司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20×4年3月1日。20×4年3月1日,甲公司将该办公楼从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办公楼20×4年3月1日的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公允价值为800万元,20×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100万元。20×4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上述办公楼列示为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1100万元)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00万元,并在20×4年度损益中确认300万元投资收益。
2.20×4年1月1日,华信股份子公司乙公司支付价款5000万元购入某公司发行的3年期公司债券,支付手续费4000元。该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金额5000万元,票面年利率4%,到期一次还本付息。D公司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000万元,手续费计入投资收益。20×4年12月31日,乙公司将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5000万元与市场价格5050万元之间的差额计入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涉及具体计算)
3.华信股份子公司丙公司为生产笔记本电脑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4年12月,丙公司以其生产的笔记本电脑20台发放给总部管理人员、同时外购100部手机发放给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作为员工福利。笔记本电脑生产成本1万元/台,手机外购不含税价格3,000元/部。丙公司确认应付职工薪酬50万元,同时确认营业外支出50万元。(不涉及具体计算)
4.20×4年10月,华信股份子公司丁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客户提起诉讼,要求客户赔偿300万元,20×4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法律顾问分析丁公司很可能败诉,预计赔偿金额200万元,丁公司确认预计负债200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20×5年1月10日,法院判决丁公司应赔偿客户250万元,双方均服从判决。丁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法院的判决情况。
5.华信股份子公司戊公司研发的一项新材料20×4年8月投放市场,至12月共计发出商品7500万元。戊公司与所有客户约定,在客户收到该项新材料6个月内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有权退货。20×4年末,戊公司尚未收到一单退货,戊公司将当年发出商品全部确认销售收入。
二、测试问题
1. 根据上述资料,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判断相关子公司的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简要说明理由。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不考虑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三、参考答案
(1)甲公司20×4年度财务报表中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00万元、投资收益300万元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企业将自用的建筑物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入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甲公司将该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存在不当之处。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甲公司计入损益的金额不正确,且科目选用错误。
处理意见: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2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300万元(1100-800)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正确处理后,甲公司20×4年财务报表中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万元。
(2)初始确认时,乙公司将购买债券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存在不当之处;后续计量时乙公司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及相关科目运用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相关交易费用应计入初始入账金额。后续计量时,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公允价值计量时,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理意见:初始计量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4000元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后续计量时,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20×4年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此基础上,按照债券市场价格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丙公司的财税处理存在不当之处:①按照自产产品的生产成本确认职工薪酬是不恰当的;②将自产产品用于集体福利未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存在不当之处;③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予以抵扣存在不当之处;④将职工薪酬确认为营业外支出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①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成本费用。②根据税法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要征收增值税;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③非货币性福利属于职工薪酬,企业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为费用,不属于营业外支出(损失)。另外,在确认费用时,应当划分生产费用与期间费用的界限,生产费用应当计入产品成本,而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处理意见:①自产笔记本电脑发放给管理人员的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管理费用,金额为笔记本电脑的公允价值和视同销售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之和,同时确认营业收入和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产品按照成本20万元结转。②外购手机发放给直接参加生产职工的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生产成本,金额为外购商品的公允价值30万元和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
(4)丁公司在财务报表中确认预计负债200万元,仅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法院判决情况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现实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企业不应以在附注中披露代替对交易和事项的确认和计量,不恰当的确认和计量也不能通过重分披露相关会计政策而纠正。
处理意见: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处理,20×4年利润表补记营业外支出50万元,20×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减少预计负债200万元,增加其他应付款250万元。
(5)戊公司于20×4年将发出商品全部确认销售收入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企业根据以往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且确认与退货相关负债的,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戊公司研发的新材料20×4年8月投放市场,无法根据以往经验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不应在20×4年将发出商品全部确认销售收入。
处理建议:戊公司应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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