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综合“小案例”新鲜出炉啦。2017年注册会计师综合“小案例及知识点汇总”专题是由北京注协培训网综合专家团队主编,旨在帮助各位CPA综合考生熟悉经典案例,巩固案例中的必须知识点,补缺补差,提升自己的成绩。
一、案例资料
欣顿药业就以下几种业务处理方式咨询审计人员,每种方式该划分为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以备下一年度参考:
1.公司发行一项年利率为8%、无固定还款期限、可自主决定是否支付利息的不可累积永续债,其他合同条款如下:(1)该永续债嵌入了一项看涨期权,允许公司在发行第5年及之后以面值回购该永续债;(2)如果公司在第5年末没有回购该永续债,则之后的票息率增加至12%;(3)该永续债票息在公司向其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时必须支付。
2.公司发行优先股。按合同条款约定,如果公司的控股股东欣顿科技集团发生变更(该事项不受欣顿药业控制),公司必须按面值赎回该优先股。
3.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公司以100万元等值的自身权益工具偿还所欠甲公司债务。
4.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公司以100盎司黄金等值的自身权益工具偿还所欠乙公司债务。
5.公司发行名义金额人民币100元的优先股,合同条款规定公司在3年后将优先股强制转换为普通股,转股价格为转股日前一工作日的该普通股市价。
备注: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公司多年来均支付普通股股利。
二、测试问题
1.根据资料第1项至第5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帮助分析每项业务在核算是应划分为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并简要说明理由。
三、参考答案
1.尽管公司多年来均支付普通股股利,但由于公司能够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并进而影响永续债利息的支付,对欣顿药业而言,该永续债并未形成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尽管欣顿药业有可能在第5年末行使其回购权,但是公司并没有回购的合同义务,因此该永续债应整体被分类为权益工具。
2.该或有事项(控股股东变更)不受欣顿药业控制,属于或有结算事项。同时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也并非不具有可能性。由于欣顿药业不能无条件地避免赎回股份的义务,因此,该工具应当划分为一项金融负债。
3.欣顿药业需偿还的负债金额100万元是固定的,但公司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随着其权益工具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发行的该金融工具应当划分为金融负债。
4.公司需偿还的的负债金额随黄金价格变动而变动,同时,公司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随着其权益工具市场价格的变动而变动。在这种情况下,该金融工具应当划分为金融负债。
5.转股价格是变动的,未来须交付的普通股数量是可变的,实质可视作公司将在3年后使用自身普通股并按其市价履行支付优先股每股人民币100元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该强制可转换优先股整体是一项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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