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资产评估协会转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举办清华大学第十五期资产评估研修班的通知
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举办清华大学第十五期资产评估研修班的通知》(中评协办〔
2022〕45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做好组织报名工作(每机构限报一人),于10月19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学员报名表(pdf+word版本)发送至wangw@bicpa.org.cn。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举办清华大学第十五期资产评估研修班的通知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1.中评协办〔2022〕45号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举办清华大学第十五期资产评估研修班的通知.pdf
2.清华大学资产评估研修班推荐学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