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适应互联网教育技术手段快速发展对继续教育的新要求,我会对《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中评协办﹝2016﹞2号)第十四条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7月5日
相关附件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docx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培训网项目
7x24小时报名咨询电话:400-650-6549 / 17346529401 传真:010-62969077 投诉电话:17346529401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683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4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