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京评协〔2024〕204号
各有关资产评估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持续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把诚信建设要求贯穿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各环节,经研究,自2024年起我会将组织开展新登记资产评估师常态化诚信教育。现将2024年新登记资产评估师诚信教育专题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及目标
(一)培训主题
本次培训将围绕“增强诚信执业理念,提升执业监督能力”主题,组织开展新登记资产评估师专题培训。
(二)培训目标
持续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健全完善诚信教育机制,抓好诚信初始教育,引导新登记资产评估师增强诚信执业理念,扣好诚信执业的“第一粒扣子”,促进行业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培训对象
2024年1月1日至10月25日新登记的北京地区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名单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及授课师资
(一)培训内容
习近平文化思想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历史与理论逻辑;资产评估师执业中的法律责任以及风险防范;资产评估机构监管及执业质量检查案例分析;评估执业人员职业道德。
(二)授课师资
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和高校等相关领域专家、学者。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24年11月12日至13日。11月12日中午12点前报到,11月13日下午课后返程。
(二)培训地点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丽苑街9号,附件2),报到地点设在注册中心(学院平面图见附件2)。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包括场地费、师资费、资料费等)、食宿费由我会承担,交通费自理。
六、报名方式
请各资产评估机构通过“PV培训报名系统”(http://www.bicpaedu.com/cpvpx)统一网上报名。
报名截止日为2024年11月7日,报名后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
七、其他事项
(一)诚信教育是提高行业诚信水平的重要途径,资产评估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新登记资产评估师诚信教育重要意义,切实履行诚信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和支持新登记资产评估师积极参加培训。新登记资产评估师参加诚信教育专题培训情况,将纳入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检内容。
(二)根据《北京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资产评估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60个学时。全程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按16个培训学时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三)学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用于办理入住和签到考勤核对身份。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高 鹏 88221082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孙天齐 64505063
附件:1.2024年新登记资产评估师名单
2.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平面图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24年10月29日
京评协〔2024〕204号附件1.2024年新登记资产评估师名单.xls
京评协〔2024〕204号附件2.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平面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