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会协〔2024〕26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3月12日
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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