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综合“小案例”新鲜出炉啦。2017年注册会计师综合“小案例及知识点汇总”专题是由北京注协培训网综合专家团队主编,旨在帮助各位CPA综合考生熟悉经典案例,巩固案例中的必须知识点,补缺补差,提升自己的成绩。2017CPA综合重要知识点:
董事会是依法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代表公司并行使经营决策的常设机关。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关。
组成 | 人数 | ①5—19人 ②董事会可以有职工代表 |
董事长 | ①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 |
职权 | 执行权 | ①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②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
决定权 | ①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
制订权 | ①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
召开 | 条件 | 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
会议 | ①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10日前通知 ②临时会议 A.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B.1/3以上董事提议 C.监事会提议 | |
决议 | ①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 |
记录 |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责。 | |
上 市公司 特殊要求 | 设立 | ①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成员中至少1/3以上独立董事。 ②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
表决 | ①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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