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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CPA综合重要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的职权、召集、上市公司特殊规定
      2017-07-28 14:45:34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综合“小案例”新鲜出炉啦。2017年注册会计师综合“小案例及知识点汇总”专题是由北京注协培训网综合专家团队主编,旨在帮助各位CPA综合考生熟悉经典案例,巩固案例中的必须知识点,补缺补差,提升自己的成绩。2017CPA综合重要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的职权、召集、上市公司特殊规定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综合“小案例”新鲜出炉啦。2017年注册会计师综合“小案例及知识点汇总”专题是由北京注协培训网综合专家团队主编,旨在帮助各位CPA综合考生熟悉经典案例,巩固案例中的必须知识点,补缺补差,提升自己的成绩。2017CPA综合重要知识点:

  董事会是依法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代表公司并行使经营决策的常设机关。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关。

组成

人数

5—19人

董事会可以有职工代表

董事长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提示】法定代表人:按照章程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职权

执行权

①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②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决定权

①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②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③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④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订权

①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②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③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④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召开

条件

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会议

①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10日前通知

②临时会议

A.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B.1/3以上董事提议

C.监事会提议

决议

①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记录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责。

市公司

特殊要求

设立

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成员中至少1/3以上独立董事。

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表决

①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②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③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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