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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会考试《经济法》高频考点73:公司的财务会计★★★
      2016-10-13 10:06:44         
[摘要]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经济法》科目核心考点:公司的财务会计★★★。【注册会计师考点聚焦】是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为参与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各科目考试的考生准备的备考大餐,小编将每天为考生整理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每门一篇,每日6篇。

  【知识点】公司的财务会计★★★

事项

内容

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董事会负责编制,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利润分配

五年补亏→缴纳所得税→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存在的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

股票溢价发行的溢价款

扩大经营+转增资本,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盈余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

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补亏后才提取法定公积金

弥补亏损+扩大经营+转增资本(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后留存的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任意公积金

按股东(大)会决议,没限制

 


报名咨询电话:    传真:010-6296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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