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车船税税收优惠
减免类型 |
具体内容 |
法定减免 |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5.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船税,其他混合动力汽车按照同类车辆适用税额减半征税。 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
特定减免 |
1.经批准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2.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3.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