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诉讼时效中止,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的发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类型 |
事由 |
发生时间 |
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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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 (客观原因) |
1.不可抗力 |
诉讼时效期间的 最后6个月内 |
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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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障碍 |
(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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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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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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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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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 (主观原因) |
1.提起诉讼 |
诉讼时效进行中 |
重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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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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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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