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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会《会计》考试知识点75:合并范围的确定
      2015-09-29 09:25:48     作者:北京注协培训网 墨晗         
[摘要]【注册会计师考点聚焦】是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为参与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各科目考试的考生准备的备考大餐,小编将每天为考生整理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每门一篇,一共6篇。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会计》科目核心考点: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投资方要实现控制,必须同时具备两项基本要素:

  一是因涉入被投资方而享有可变回报;

  二是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投资方判断能否控制被投资方

(一)

判断通过涉入被投资方的活动享有的是否为可变回报

1.可变回报定义★

 可变回报,是不固定且可能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化的回报,可以仅是正回报,仅是负回报,或者同时包括正回报和负回报。

2.可变回报形式★

投资方在评价其享有被投资方的回报是否可变以及可变的程度时,需基于合同安排的实质,而不是法律形式。

【例】股利最常见,债务工具利息也可能是可变回报。

(二)

判断投资方是否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并能够运用此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1.权力的定义★★

 

 

投资方能够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时,称投资方对被投资方享有“权力”。

判断是否

拥有权力,

应注意

以下几点:

⑴权力只表明投资方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现时能力,并不要求投资方实际行使其权力。

⑵权力是一种实质性权利,而不是保护性权利。

⑶权力是为自己行使的(行使人为主要责任人),而不是代其他方行使(行使人为代理人)。

  主要责任人可能将其对被投资方的某些或全部决策权授予代理人,但代理人代表主要责任人行使此类权力时,代理人并不对被投资方拥有控制。在评估控制时,代理人的决策权应被视为由主要责任人直接持有,权力属于主要责任人,而非代理人。

⑷权力通常表现为表决权,但有时也可能表现为其他合同安排。

2.相关活动★★

(1)识别

相关活动

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对许多企业而言,经营和财务活动通常对其回报产生重大影响。

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①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

②金融资产的管理;

③资产的购买和处置;

④研究与开发活动;

⑤确定资本结构和获取融资。

(2)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方能够分别单方面主导被投资方的不同相关活动时,如何判断哪方拥有权力。

在具体判断哪个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时,投资方通常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①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②影响被投资方利润率、收入和企业价值的决定因素;

③各投资方拥有的与上述决定因素相关的决策职权的范围,以及这些职权分别对被投资方回报的影响程度;

④投资方对于可变回报的风险敞口的大小。

  [名词链接]

实质性权利★★

保护性权利★★

实质性权利,是指持有人在对相关活动进行决策时,有实际能力行使的可执行权利(有能力就行,不一定非要实际行使)。

  保护性权利旨在保护持有这些权利的当事方的权益,而不赋予当事方对这些权利所涉及的主体的权力。

判断一项权利是否为实质性权利,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

(1)权利持有人行使该项权利是否存在财务、价格、条款、机制、信息、运营、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障碍;

(2)当权利由多方持有或者行权需要多方同意时,是否存在实际可行的机制使得这些权利持有人在其愿意的情况下能够一致行使权力;【需要一致行使权力的投资方越多,该权利是实质性权利的可能性越小】

(3)权利持有人能否从行权中获利等。 【潜在表决权】

【提示】

保护性权利通常只能在被投资方发生根本性改变或某些例外情况发生时才能够行使,仅持有保护性权利的投资方不能对被投资方实施控制,也不能阻止其他方对被投资方实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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