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从合并方出发,确定合并方在合并日对于企业合并事项应进行的会计处理。
合并方,是指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
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相关的处理。
1.合并方在合并中确认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仅限于被合并方账面上原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
【提示】
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但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账面上原已确认的商誉应作为合并中取得的资产确认。
2.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各项资产、负债应维持其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不变。
3.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合并方支付的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不作为资产的处置损益,应调整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
4.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合并方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遵循一体化存续原则(即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以前期间实现的留存收益应体现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留存收益。
合并财务报表中,应以合并方的资本公积(或经调整后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部分)为限,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调整,将被合并方在合并日以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借:资本公积
贷: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二、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会计处理
1.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
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在合并日应享有的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
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票的面值)和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合并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财务报表时,一般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应以其账面价值并入合并财务报表。这里的账面价值是指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合并日及以前期间发生的交易,应作为内部交易进行抵销。
合并方的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追溯调整的期间应不早于双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基本处理原则是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在合并日及以前期间一直存在,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应按以下规定,自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一体化存续】
借:资本公积(以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贷方余额为限)
贷: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2)合并利润表。
合并方在编制合并日的合并利润表时,应包含合并方及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净利润,双方在当期所发生的交易,应当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原则进行抵消。
合并日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与合并利润表的编制原则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