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排三方会谈
▶ 前提:后任发现前任审计的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且认为有必要进行会谈
▶ 目的:以便前、后任针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审计准则作出妥善处理
▶ 参与者:被审计单位、前任、后任
▶ 会谈内容:前任就任何在已审计财务报表报出后发现的、对已审计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影响的信息进行沟通
✔ 无法参加三方会谈的处理(后任考虑事项)
出现无法参加三方会谈的情况,后任需要考虑对审计意见的影响或解除约定,此时需要考虑:
(1)此情况对当前审计业务的潜在影响,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
(2)是否退出当前审计业务,或考虑向其法律顾问咨询
【注意】
作出上述考虑事项的前提:
▶ 被审单位拒绝告知前任
▶ 前任拒绝参加三方会谈
▶ 后任对解决问题的方案不满意(此项为会谈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