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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考点46:税收优惠
      2015-08-11 09:31:59     作者:北京注协培训网 summer         
[摘要]【《税法》考点聚焦】是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为参与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各科目考试的考生准备的备考大餐,小编将每天为考生整理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每门一篇,一共6篇。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税法》科目核心考点:税收优惠。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如果超过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2、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免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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