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
公司制企业的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两者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企业自行决定提取。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当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法定公积金
公司制企业的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的比例提取(非公司制企业也可按照超过10%的比例提取),在计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非公司制企业经类似权力机构批准,也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企业提取盈余公积主要可以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弥补亏损;
(2)转增资本;
(3)扩大企业生产经营。
盈余公积的确认和计量 |
|
提取盈余公积时 |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
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股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