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将负债成份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份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
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对负债成份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确定负债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再按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借:银行存款 【实际收到款项】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差额】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其他权益工具【权益成份公允价值】
在可转换工具到期转换时,应终止确认其负债部分并将其确认为权益。原来的权益部分仍旧保留为权益(它从权益的一个项目“其他权益工具”结转至另一个项目“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银行存款(以现金支付的不足转换1股的部分)
借:其他权益工具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提示】
可转换工具到期转换时不产生损失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