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每日一练: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计算
2017-06-21 10:48:57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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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某航空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7月取得的含税收入包括航空培训收入57.72万元、航空摄影收入222.6万元、湿租业务收入199.8万元、干租业务收入245.7万元。该公司计算的下列增值税销项税额,不正确的有( )。
【选项】
A.航空培训收入的销项税额5.75万元
B.航空摄影收入的销项税额12.6万元
C.湿租业务收入的销项税额19.8万元
D.干租业务收入的销项税额1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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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航空培训服务和航空摄影服务属于营改增范围的“物流辅助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6%。航空培训收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57.72/(1+6%)×6%=3.27(万元),航空摄影收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22.6/(1+6%)×6%=12.6(万元);湿租业务属于营改增范围的“交通运输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1%。湿租业务收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99.8/(1+11%)×11%=19.8(万元);干租业务属于营改增范围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17%。干租业务收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45.7/(1+17%)×17%=35.7(万元)。
【知识点】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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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北京的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