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和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近日组织编写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1.0版》(以下简称《指引》),帮助企业更好享受政策红利,持续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1.0版》目录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概述
(一)政策沿革
(二)政策调整
(三)研发活动的概念
(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概念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研发费用的费用化和资本化处理方式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以与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叠加享受
(三)负面清单行业的企业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四)七类一般的知识性、技术性活动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
(五)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六)研发费用归集的会计核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加计扣除三个口径
(七)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范围
(八)企业研发活动的形式
(九)委托研发与合作研发的区别
(十)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也可加计扣除
(十一)盈利企业和亏损企业都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十二)叠加享受加速折旧和加计扣除政策
(十三)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加计扣除的规定
(十四)企业委托关联方和非关联方管理要求的区别
(十五)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加计扣除的规定
(十六)委托研发与合作研发项目的合同需经科技主管部门登记
(十七)允许加计扣除的其他费用的口径
(十八)研发费用“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的简易方法
(十九)特殊收入应扣减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二十)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特殊处理
(二十一)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形成的研发费用应区别处理
三、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核算要求
(一)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会计核算要求
(二)研发支出辅助账的样式
(三)研发支出辅助账基本核算流程
(四)研发费用的费用化或资本化处理方面的规定
(五)共用的人员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会计核算要求
(六)核定征收企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七)研发费用的核算须做好部门间协调配合
(八)合作研发项目会计核算要求
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和申报管理
(一)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基本流程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备案的要点
(三)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留存备查资料
(四)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但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未备案的处理方法
(五)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汇算清缴时的有关规定
(六)预缴所得税时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七)企业集团集中开发的研发费用分摊需要关注关联申报
(八)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研发项目无需事先通过科技部门鉴定或立项
(九)税企双方对研发项目有异议的由税务机关转请科技部门鉴定
(十)当年符合条件未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
(十一)正确处理税务核查与企业享受研究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关系
五、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标准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
(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方式
(五)可以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规定
(六)科技型中小企业季度预缴时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