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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会《税法》高频考点:进项税额(7.04)
      2019-07-04 14:18:56         
[摘要]本文是关于2019年注会《税法》中的重要知识点“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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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让注会考生在最后几个月能够高效备考,北京注协培训网CPA专业团队老师为考生整理各科目高频考点。本文是关于2019年注会《税法》中的重要知识点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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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进项税额-5(第二章 增值税法

  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项目

备注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1)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2)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兼用于上述项目的可以抵扣。
(3)纳税人购进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无论是专用于上述项目,还是兼用于上述项目,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1)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2)非正常损失货物,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

(1)贷款服务中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住宿服务和旅游服务未列入,可抵扣。

  7.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比例

(1)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2)适用于非固定资产类的其他货物。

  8.一般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营改增”办法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情形的,

(1)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不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2)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单选题】下列行为中,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2007年)

  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本单位集体福利

  B.将外购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

  C.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个人

  D.将外购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

  【答案】A

  【解析】

  此题为2007年考题,BCD视同销售,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019年CPA《税法》教材高频考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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