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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会计》预习第15章重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017-03-14 08:20:32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由于2017年CPA考试大纲暂未公布,也导致一些注会考生备考比较迷茫,针对此情况,北京注协培训网特邀会内专家编写2017年CPA《会计》考前预习讲义,下面是《会计》第15章节重点内容。

  由于2017年CPA考试大纲暂未公布,也导致一些注会考生备考比较迷茫,针对此情况,北京注协培训网特邀会内专家编写2017年CPA《会计》考前预习讲义,下面是《会计》第15章节重点内容。

  第十五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一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补价)。

   有补价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界定: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重小于25%(不包括25%)

  支付补价方 收到补价方

  支付的补价/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或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支付的补价)<25% 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或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收到的补价)<25%

  注意: 计算上述比例时,分子和分母均不含增值税,即补价为不含增值税的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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