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事项 |
核算与处理 |
例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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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原则 |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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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 |
分别核算: 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 |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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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筑物的价值 |
则应当对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比例)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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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确实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按照固定资产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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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用途 |
将土地使用权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应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