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从事下列范围内的业务代理: |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 (3)建账建制,办理账务。 (4)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5)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6)制作涉税文书。 (7)开展税务咨询(顾问)、税收筹划、涉税培训等涉税服务业务。 (8)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9)审查纳税情况。 (10)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11)利用主机共享服务系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2)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除此之外,涉税鉴证业务范围包括: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 (2)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 (3)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 (涉税鉴证业务包括纳税申报类鉴证、涉税审批类鉴证和其他涉税鉴证等三种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