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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注会每日一练《经济法》:取回权和追回权(3.8)
      2024-03-08 19: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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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注会《经济法》每日一练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抵偿债务而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1日受理了破产申请后,指定A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下列各项中,管理人应当追回的有()。

A. 甲公司董事长王某利用职权侵占甲公司财产20万元

B. 2013年6月1日,甲公司为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欠付乙公司的100万元到期债务提供了财产担保

C. 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承租的价值200万元的生产设备

D. 甲公司与丁公司串通一气,虚构了其欠付丁公司一笔100万元的债务,并清偿完毕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2)选项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追回财产;(3)选项C:债务人承租的财产并非债务人财产,而是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4)选项D:虚构债务属于无效行为,所涉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知识点】取回权和追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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