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霞等17名非执业会员:
你们报送的关于申请加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为非执业会员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中评协[2012]63号)的规定,我会对所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同意李朝霞等17人(名单见附件)成为北京资产评估协会非执业会员。北京资产评估协会会员即为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
请你们于2013年11月4日至1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到我会资产评估部领取非执业会员证书。非执业会员证书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被代领人的身份证。
特此批复。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