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省共有367名考生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210名考生取得全科合格证(名单见附件 1、2)。现将证书领取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领取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于工作日领取。
二、证书领取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考试培训科(昆明市人民东路6号新华大厦15楼1506室)。
三、注意事项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专业阶段合格证书和全科合格证书,原则上不允许代领。考生在领取合格证时需要核对证书上的姓名、姓名的汉语拼音、性别、身份证号码是否和本人信息一致。
(一)专业阶段合格证
1.专业阶段合格证仅为考生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的证明;
2.考生在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后,需继续参加综合阶段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后,方能领取全科合格证;
(二)全科合格证
全科合格证仅为考生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证明;
四、证书领取后相关事项
(一)领取了专业阶段合格证和全科合格证的考生请妥善保管证书,遗失不补。
(二)全科合格的考生,若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财政部令第25号)规定,可以申请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按要求报送注册申请材料。
不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全科合格考生,可申请登记成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在领取全科合格证的同时进行咨询办理。
特此通告。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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