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福建省201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综合阶段合格证书已制作完成,现将领取证书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2019年2月13日至3月15日(节假日除外)。
二、领证地点
1.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考生,在考试所在考办领取;
2.通过全科合格的考生,在原报名时填写的领证地考办领取。
三、领证需提供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代领的,必须携带被代领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四、其他事项
考生领取全科合格证的同时,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张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现场填写《非执业会员登记表》,办理非执业会员入会手续。
福建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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