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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注会经济法高频考点: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2019-06-21 13:12:05         
[摘要]本文是关于2019年注会《经济法》中的重要知识点“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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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让注会考生在最后几个月能够高效备考,北京注协培训网CPA专业团队老师为考生整理各科目高频考点。本文是关于2019年注会《经济法》中的重要知识点“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注会经济法考试重点.png

  【知识点】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1.一般标准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合同书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如果双方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合同的成立时间。

  3.信件、数据电文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注意】实际履行原则

  (1)法定或者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原则上合同不能成立,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应当书面→未书面→不成立→一方履行,对方接受→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合同尚未成立,但是,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合同书→签章前→不成立→一方履行,对方接受→合同成立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1.一般标准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合同书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双方当事人未在同一地点签字或者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信件、数据电文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注意】约定在先原则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总结】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订立方式

合同成立的时间

合同成立的地点

一般标准

承诺生效时

承诺生效地

合同书

签章时
未同时:最后一方签章时

签章地
未同地:最后一方签章地

信件
数据电文

签订确认书时(如果签)

收件人主营业地→经常居住地
另有约定,从约定

 

备注

实际履行原则
应当书面→未书面→一方履行,对方接受
合同书→签章前→一方履行,对方接受

约定在先原则
约定地与实际签章地不符→约定地

  >>>>2019年CPA《经济法》教材高频考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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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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