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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24】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履行抗辩权 | 内容 | |
同时履行抗辩权 | 双务合同:无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 |
先履行抗辩权 | 双务合同: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 |
不安抗辩权 | 双务合同: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相对人财产明显减少或欠缺信用,不能保证对待给付时,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 |
有确切证据证明: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 ||
先履行一方中止履行, 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应当恢复履行 | |
对方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先履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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