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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会计》预习讲义第5章重点:固定资产的处置
      2017-02-27 12:51:02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2017年CPA考试专业阶段会计科目考前预习重点知识点一览。鉴于17年注会考试大纲还未公布,许多注会考试备考迷茫的这种情况,北京注协培训网特地邀请会内专家总结注会各个科目学习备考知识点,用来帮助考生备考,以下是《会计》科目第一章部分重点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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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固定资产

  第三节 固定资产的处置

  三、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

  (1)企业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

  (2)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3)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会计处理

  企业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需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名称、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和预计处置时间等。

  3、不再满足确认条件时的处理

  当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确认条件时,企业应当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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