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自然人甲和乙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约定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2万元,对盈余分配无特别约定。截至2014年底,甲实际缴付出资1万元,乙足额缴付出资。公司拟分配盈余9万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可以分得的盈余是( )。(2015年)
A. 6万元
B. 3万元
C. 4.5万元
D .1.5万元
【理由】此题考查利润分配问题,属于基础知识点,近两年的注会考试都有涉及,学员应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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