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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会《会计》高频考点55:非货币性福利★★★
      2016-09-22 10:48:08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会计》高频考点:非货币性福利★★★。【注册会计师考点聚焦】是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为参与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各科目考试的考生准备的备考大餐,小编将每天为考生整理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每门一篇,每天6篇。

2016注会考试重点考点聚焦

【知识点】非货币性福利★★★

1.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

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入成本费用。

在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的情况下,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当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当期应计入成本费用的非货币性薪酬金额。

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

以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

①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

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②将自产产品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①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②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

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③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或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

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住房每期的公允价值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可以按照成本计量。

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1)将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根据受益对象处理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累计折旧

(2)将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根据受益对象处理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其他应付款

3.向职工提供企业支付了补贴的商品或服务(以提供包含补贴的住房为例)

(1)如果出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中规定了职工在购得住房后至少应当提供服务的年限,且如果职工提前离开则应退回部分差价,企业应当将该项差额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并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服务年限内平均摊销,根据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①购入住房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②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待摊费用

贷:固定资

③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长期待摊费用

(2)如果出售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中未规定职工在购得住房后必须服务的年限,企业应当将该项差额直接计入出售住房当期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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