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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会经济法知识点44:抵销
      2016-09-01 09:39:32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经济法》科目核心考点:抵销。【注册会计师考点聚焦】是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为参与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各科目考试的考生准备的备考大餐,小编将每天为考生整理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每门一篇,每日6篇。

2016注会考试重点考点聚焦

  【知识点】抵销★★

  《合同法》规定的法定抵销须具备以下条件:

条件

(1)须双方互负有债务,互享有债权;

(2)须双方债务的给付为同一种类;

(3)须双方的债务均届清偿期;

(4)须双方的债务均为可抵销的债务,下列债务不可抵销:①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如因故意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务;②合同性质不能抵销的债务,如提供劳务的债务、不作为的债务等;③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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