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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会《税法》知识点34: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2016-08-16 10:38:52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税法》科目核心考点: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注册会计师考点聚焦】是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为参与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各科目考试的考生准备的备考大餐,小编将每天为考生整理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每门一篇,每天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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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价+采购费用(包括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等费用)

  2.对实付或应付价格进行调整的有关规定

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不计入完税价格的项目

①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②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③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④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我国境内销售有关的,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⑤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卖方向我国销售该货物的一项条件,应当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⑥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①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②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③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收。

④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费用。

⑤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3.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法

  进口货物的价格不符合成交价格条件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应当依次以下方法,估定完税价格:

  (1)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

  (2)倒扣价格方法

  (3)计算价格方法

  (4)其他合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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