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一)诉讼时效的种类
种类 |
起算时点 |
长度 |
适用情形 |
普通诉讼时效 |
从知道或者应当 |
2年 |
除适用短期、长期诉讼时效以外的其他纠纷 |
短期诉讼时效 |
1年 |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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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诉讼时效 |
4年 |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及技术进出口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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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长诉讼时效 |
从权利被侵害时计算 |
20年 |
所有纠纷 |
(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债权类型 |
起算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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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的或附期限的债的请求权 |
条件成就或期限届满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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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 |
同一债务分期履行 |
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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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清偿期届满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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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有履行期限或者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的请求权 |
依照《合同法》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 |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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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 |
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 |
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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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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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赔偿请求权 |
知道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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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 |
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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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 |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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