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 |
视为网络 |
不视为网络 |
共享收益或分担成本 |
如果一个联合体旨在通过合作,在各实体之间共享收益或分担成本。 |
(1)分担的成本不重要,或分担的成本仅限于与开发审计方法、编制审计手册或提供培训课程有关的成本,则不应当被视为网络。 (2)以联合方式提供服务或研发产品,虽构成联合体,但不形成网络。 |
共享所有权、控制权或管理权 |
如果一个联合体旨在通过合作,在各实体之间共享所有权、控制权或管理权,应被视为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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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统一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
如果一个联合体旨在通过合作,在各实体之间共享统一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应被视为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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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同一经营战略 |
如果一个联合体旨在通过合作,在各实体之间共享同一经营战略,应被视为网络。 |
仅以联合方式应邀提供专业服务,虽构成联合体,但不形成网络。 |
使用同一品牌 |
如果一个联合体旨在通过合作,在各实体之间使用同一品牌,应被视为网络。 同一品牌包括共同的名称和标志等。 |
在文具或宣传材料上提及是某一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的成员,为避免产生其属于某一网络的这种误解,应当慎重考虑如何描述这种成员关系。 |
共享重要的专业资源 |
如果一个联合体旨在通过合作,在各实体之间共享重要的专业资源,应被视为网络。
重要的专业资源主要看是否能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共享的资源不仅限于共同的审计手册或审计方法; (2)共享培训资源,包括交流人员、客户信息或市场信息; (3)拥有最少一个共有的技术部门。 |
在下列情况下,共享的资源被视为不重要的专业资源: (1)共享的资源仅限于共同的审计手册或审计方法; (2)共享培训资源,而不交流人员、客户信息或市场信息; (3)没有一个共有的技术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