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沟通的目的
了解被审计单位更坏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不应接受委托的情况,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 沟通的前提
▶ 征得被审计单位的同意。
▶ 后任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以书面方式允许前任对其询问做出充分答复。
▶ 必要沟通的核心内容
(1)是否发现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存在诚信方面的问题
(2)前任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存在的意见分歧
(3)前任注册会计师向被审计单位治理层通报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以及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4)前任注册会计师认为导致被审计单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 前任注册会计师的答复
(1)被审计单位允许,前任及时作出充分答复
(2)多家会计师事务所考虑是否接收委托,确定后任后再作答复
(3)收到被审计单位的限制或存在法律诉讼的鼓励,前任应当向后任说明答复是有限的并说明原因
【注意】
被审计单位不同意沟通(或限制答复范围)
▶ 后任应当向被审计单位询问原因,并考虑是否接受委托
▶ 该情况传递的隐含内容:被审计单位与前任在重大会计、审计问题上存在意见分歧,或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存在诚信方面的问题
▶ 后任一般应当拒绝接受委托,除非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知必要的事实,或有充分的证据表明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审计风险水平非常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