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注会《会计》考试重点49:或有事项——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
2015-08-14 10:22:26
作者:北京注协培训网 墨晗
[摘要]【注册会计师考点聚焦】是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为参与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各科目考试的考生准备的备考大餐,小编将每天为考生整理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每门一篇,一共6篇。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会计》科目核心考点:或有事项——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
诉讼尚未裁决之前,对于被告来说,可能形成一项或有负债或者预计负债;对于原告来说,则可能形成一项或有资产。
仲裁的结果在仲裁决定公布以前是不确定的,会构成一项潜在义务或现时义务,或者潜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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