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中国CPA在线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阶段 » 学习资料 » 复习指导

2015注会《会计》考试重点49:或有事项——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
      2015-08-14 10:22:26     作者:北京注协培训网 墨晗         
[摘要]【注册会计师考点聚焦】是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为参与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各科目考试的考生准备的备考大餐,小编将每天为考生整理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每门一篇,一共6篇。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会计》科目核心考点:或有事项——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

  诉讼尚未裁决之前,对于被告来说,可能形成一项或有负债或者预计负债;对于原告来说,则可能形成一项或有资产。

  仲裁的结果在仲裁决定公布以前是不确定的,会构成一项潜在义务或现时义务,或者潜在资产。

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重点

  编辑推荐: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考点聚焦”


责任编辑:柴鱼

报名咨询电话:    传真:010-62969077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683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4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