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依照协议包销或者代销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事项 |
内容 |
方式 |
A.代销 承销期结束,将未售出的股票全部退还给发行人。 B.包销 全部购入然后再向投资者销售,或在承销结束时将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 |
承销团 |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应由承销团承销。 |
价格 |
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
期限 |
最长不得超过90日 |
发行失败 |
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
禁止 |
对所代销、包销的股票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股票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股票。 |
【提点】该知识点属于容易理解知识点,但是又具有可考性,希望考生能够掌握,并适当性的练习几道题目,加深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