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权
职权 |
内容 |
一般职权 |
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②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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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审议相关报告、方案 A、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 B、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C、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D、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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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决议重大事项 A、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B、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C、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D、修改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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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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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特别职权 |
①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②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③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④审议上市公司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 |
2、会议形式
年会 |
①股东大会年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 ②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
临时股东大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提点】该知识点属于重要知识点,虽然条数多,但是有规律可循,希望考生利用归纳,加强记忆,并通过练习题目进行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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