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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注会每日一练《经济法》:票据丧失后的补救措施(11.20)
      2020-11-20 12:49:41     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题目都是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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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度】☆☆☆☆☆

【多选题】大界公司就其遗失的一张汇票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经审查受理案件并发布公告。在公告期间,盘堂公司持被公示催告的汇票向法院申报权利。对于盘堂公司的权利申报,法院实施的下列行为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 应当通知大界公司到法院查看盘堂公司提交的汇票

B. 若盘堂公司出具的汇票与大界公司申请公示的汇票一致,则应当开庭审理

C. 若盘堂公司出具的汇票与大界公司申请公示的汇票不一致,则应当驳回盘堂公司的申报

D. 应当责令盘堂公司提供证明其对出示的汇票享有所有权的证据

【答案】AC

【解析】利害关系人在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之前申报权利的,法院应通知其向法院出示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查看该票据(选项A正确)。如果该票据就是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法院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选项BD错误),并通知申请人和付款人。如果该票据并非申请人公示催告的票据,法院应裁定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报(选项C正确)。

【知识点】票据丧失后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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