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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注会每日一练《经济法》:追索权(10.20)
      2020-10-20 13:20:34     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题目都是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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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度】☆☆

【单选题】2006年6月5日,A公司向B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支票,B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6月12日,D公司请求付款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账户内只有5000元为由拒绝付款。D公司遂要求C公司付款,C公司于6月15日向D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C公司向B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是2006年9月5日之前

B. C公司向B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是2006年9月12日之前

C. C公司向A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是2006年9月5日之前

D. C公司向A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是2006年12月5日之前

【答案】D

【解析】(1)选项AB:C公司向B公司行使再追索权属于向一般前手进行再追索,应在清偿日(6月15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内行使;(2)选项CD:C公司向A公司行使再追索权,属于向出票人行使票据权利,不论追索权,还是再追索权均应在出票日(6月5日)起6个月内行使。

【知识点】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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