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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注会《经济法》每日一练:要约失效的时间
      2019-05-24 15:29:13         
[摘要]注册会计师每日一练题目都是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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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每日一练.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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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选题】甲公司于4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订购一批实木沙发的要约,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复。4月2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4月3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实木沙发,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4月4日到达乙公司。4月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暂无实木沙发,问甲公司是否愿意选购布艺沙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要约失效的时间是( )。

  A.4月3日

  B.4月4日

  C.4月5日

  D.4月8日

  点击查看参考答案及解题思路 >>>

  【答案】C

  【解析】(1)甲公司在要约中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复,说明已经确定了承诺期限,该要约不可撤销,因此4月4日撤销要约的通知到达时,不产生撤销要约的效力;(2)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将实木沙发变更为布艺沙发),视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3)如果本题不要求答复时间,说明没有承诺期限,那么要约就可以撤销,既然如此,4月4日撤销要约的通知到达时,即产生撤销要约的效力,也是要约失效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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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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