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注协培训网注会qq群(256581403)正在热烈交流中,快来加入我们,与大家一起在2017年的注会备考征途中奋进吧!

【题干】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不属于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是( )。
【选项】
A.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B.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C.为资产负债率为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D.单笔担保额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担保
点击查看参考答案及解题思路 >>>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要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还有以下职权: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审议批准下列对外担保行为:(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知识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职权
相关推荐:2017年注会每日一练习题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