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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某公司章程记名的股东(名义股东)与真正投资人(实际出资人)不是同一个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因此,名义股东可以用股东名册的记名抗辩实际出资人
B.如果实际出资人请求公司将自己变更为公司的股东,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C.原股东转让股权后,由于种种原因股权所对应的股东名称未及时在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变更,此时原股东又将该股权再次转让的行为无效
D.如果未经他人同意,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则冒名登记行为人和被冒名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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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是指名义股东(即记名人)用股东名册的记名来向公司主张权利或向公司提出抗辩,该记名不是名义股东对抗实际出资人的依据,所以名义股东不能据此抗辩实际出资人,A错误。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B正确。原股东转让股权后,由于种种原因股权所对应的股东名称未及时在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变更,此时原股东又将该股权再次转让。这种情况下,第三人凭借对既有登记内容的信赖,一般可以合理地相信登记的股东(即原股东)就是真实的股权人,可以接受该股东对股权的处分,未作登记记名的受让股东不能主张处分行为无效。但是,当确有证据证明第三人在受让股权时明知原股东已不是真实的股权人,股权归属已归于受让股东,在原股东向该第三人处分股权后如果仍认定该处分行为有效,同样也会助长第三人及原股东的不诚信行为,这也是应当避免的。所以受让股东主张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也应按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来处理,C错误。
如果未经他人同意,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则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被冒名者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D错误。
【知识点】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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