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辽宁考区报名简章》,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护照),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在4月24日至4月28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具体时间请参见沈阳、大连、鞍山和锦州市报名简章)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报名所在市资格审核现场进行审核。各市资格审核地点如下:
考区 |
主办单位 |
地址 |
咨询电话 |
沈阳 |
省注协沈阳分会 |
沈阳市和平区七纬路10号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沈阳市公安医院对面) |
024-22704418
|
大连 |
省注协大连分会 |
大连市中山区白玉街20号省注协大连分会405室(中山广场中山区地税局西侧) |
0411-82590652 |
鞍山 |
鞍山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 |
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8号财政局207室 |
0412-2217618 |
锦州 |
锦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
锦州市松山新区南广路58号 |
0416-3145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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