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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CPA考试复核时间及其复核办法
      2016-12-06 14:49:34     来源:北京注协培训网         
[摘要]2016年CPA考试成绩于12月2日上午10:30前公布,同时公布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成绩复核办法。2016年CPA考试复核时间为2016年12月9日-12月22日。对自己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参与复核。

  2016年CPA考试成绩于12月2日上午10:30前公布,与此同时,也公布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成绩复核办法。2016年CPA考试复核时间为2016年12月9日-12月22日。对自己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参与复核。

  2016年CPA复核办法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财考〔2014〕6号),考生可以在2016年12月9日-12月22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00至下午5:00,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简称成绩复核)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财政部考办应当在成绩复核工作中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成绩复核仅限于检查应考人员答卷是否存在加分错误和登分错误,不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应考人员提供所复核科目的成绩总分。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应考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复核。

  第五条 应考人员可以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报考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并填报《20XX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第六条 地方考办应当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成绩复核申请表汇总上报财政部考办。

  第七条 财政部考办应当在收到汇总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成绩复核,并将成绩复核结果通知地方考办。应考人员届时可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复核结果。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2年8月28日起施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印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财考[2001]22号)和财政部考办印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财考办[2001]169号)同时废止。

附:2017年CPA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5日-4月28日。《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预计将于2017年3月公布。

  2017年CPA考试考试时间

  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2017年8月26日综合阶段考试和英语测试;2017年10月14-15日专业阶段考试;2017年10月21-22日欧洲考区考试。


责任编辑:北京的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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