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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会专业阶段《税法》考试大纲变化解读
      2015-03-18 10:20:32     作者:北京注协培训网 summer         
[摘要]从2015年3月16日中注协公布了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的全文来看,2015年注会《税法》科目考试大纲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在第一时间给予详细解读。

  从2015年3月16日中注协公布了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的全文来看,2015年注会《税法》科目考试大纲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北京注协培训网专业团队在第一时间给予详细解读,专业阶段税法科目大纲的主要变化如下:

  变化一、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大纲的目标由原来的“测试目标”变成了“考试目标”,在考试目标中增加了第8.非复杂的国际交易相关税务问题的分析与处理,其他几条只是表达上稍有不同,实质内容没什么大变化。

  变化二、由原来的十四章变为十五章,增加了国际税收一章的内容。每章具体内容变动如下:

  1.第一章增加了国际税收关系的内容;

  2.第二章删除了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容;

  3.第六章删除了船舶吨税的征收管理的内容;

  4.第七章删除了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内容;

  5.第十章删除了应纳税额计算下的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内容;删除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删除了特别纳税调整;

  6.第十一章删除了个人所得税的管理的内容:

  7.第十二章增加了国际税收整整一章,从大纲上看,考试目标的内容很多,最高的能力等级为2;

  8.第十三章删除了税款征收的原则;删除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从大纲上来看,这章内容会相对减少。

  9.第十四章删除了税务行政诉讼的概念;

  10.第十五章增加了税务筹划、避税、骗税等待区别;增加了主要税种的税务筹划要点的内容;

  11.从大纲上来看,第三、四、五、八、九章大纲内容基本没什么变化。

  变化三、从大纲全文来看,一些考试内容的能力等级有调整,具体变化如下:

  1.能力等级由3级调整为2级的考试内容有:出口货物和劳务及应税服务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出口货物和劳务及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能力等级由2级调整为1级的考试内容有: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增值税的征收管理;船舶吨税的征收范围和税率;船舶吨税的税收优惠;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车船税法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关税的缴纳;关税的强制执行;关税的退还;关税的补征和追征;关税纳税争议;

  3.能力等级由1级调整为2级的考试内容有:增值税的其它有关减免税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和使用范围;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范围和开具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4.能力等级由2级调整为3级的考试内容有:消费税法的计税依据中的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资源税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

  根据以上的描述,大纲总体的变化内容上有增有减,能力等级上有升有降,总体变化不是很大,尤其是实体法的内容,但是根据201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税[2014]57号、[2014]73号、[2014]93号等新政策,预计2015年教材上会增加一些新政策的内容,废除一些旧政策的内容,会有更细小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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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舒米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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